安徽六安 皖西日报社主办
◆核心提示:元月5日大别山晨刊报道了元旦期间,市行政执法局强行拆除六安市轻工中学新建门楼的消息。文章主标题《新建门楼被强拆引反响》,副标题为《轻工中学:痛心和可惜 市行政执法局:属违建必须拆除》。看后记者怎么也无法为市行政执法局的严格执法击节叫好,反而从文章中发现很多令人痛心和质疑的内容!
质疑一:为什么轻工中学刚开始违章建设时候不执法?
为什么在轻工中学刚开始违章建设时候不执法?文章称:轻工中学于2009年8月建成门楼。而行政执法局是在9月份对门楼合法性产生疑问的,由此向市规划部门发出协查申请。我的天啊,为什么偏偏要在人家门楼建好后才对合法性有疑问?市行政执法局早干什么去了?轻工中学位于城市闹市区,门楼建设时间很长,市区居民几乎都能看见该校在建设门楼,想必市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也该早知道学校在建设门楼吧,为什么在建设时候不怀疑,建成之初不怀疑,偏偏等到门楼使用一段时间后再对完全建好的门楼合法性提出怀疑?对违章建筑强拆的合法性无可置疑,但是执法总要避免巨额损失吧,在轻工中学长期的门楼建设期间内,行政执法单位熟视无睹,我不敢妄测是否有别的内幕原因,起码也有不作为的嫌疑!
质疑二:学校为什么不懂法,为什么不申报?
学校为什么不懂法,为什么不申报?文章说,轻工中学为门楼被强拆感到痛心和可惜,可是人家行政执法局拆除有法可依,当初为什么不申报呢?是轻工中学的校长不懂法,还是无视法律法规的尊严?用这种花巨资建设的门楼被强拆的代价仅仅换得觉得痛心和可惜,仅仅换得以后还会重建,会按照正常渠道申报建设,代价是不是太大了点?
质疑三:轻工中学有必要建设这么豪华的门楼吗?
轻工中学有必要建设这么豪华的门楼吗?记者和经过轻工中学门口的很多市民都看到过这座被强拆的门楼的风采,确实豪华气派,比六安一中和皖西学院门楼气派多了。据说,为了建设这个门楼,轻工中学耗费了百万巨资。作为一所初级中学,有必要花这么多钱建豪华门楼吗?记者在想,如果轻工中学把这笔钱用在改善教学设备和提高辛苦工作的教师待遇方面该有多好。耗费巨资建成的门楼被强拆,投入都打了水漂,不知道轻工中学的负责人是否真的很痛心?
质疑四:有没有比强拆更好的执法方式?
有没有比强拆更好的执法方式?轻工中学新门楼被强拆,市行政执法局有法律法规依据没有疑问,但是有没有比强拆更好的方式呢?该门楼虽然属于违章建设,没有申报,但是确实花费了巨资,笔者和路过的市民都看到,门楼并没有占据道路。报道也指出,学校陈述的没有申报理由也是认为门楼在学校范围内。所谓违法,不过是没有提前申报而已。现在社会上很多事情真让人哭笑不得,申报了,哪怕占道也是合理的,比如六安市齐云东路的人行道全部被摊点占据,但是那是裕安区政府部门的行为,占据人行道的每月都缴纳占道费,所以合理合法!而轻工中学门楼没有占道,却因为没有提前申报被强拆,巨资化为垃圾!记者这样说,没有丝毫说拆除违章建筑不正确,而是想说,对已经建成的所谓违章建筑,能不能执法更人性化一点,更灵活主动一点,多考虑尽量减少损失一点?比如轻工中学的门楼,所差的仅仅是申报而已。那么执法者如果在门楼刚建设时候就强拆,是不是损失会小很多。退一步说,即使是在门楼建成后发现其违章,而该违章建筑既不占道,又不有损市容,而且考虑到学校是教育单位,很多事情很不容易,那么执法是否可以更人性化一点?比如,责令轻工中学补办申报,并依法予以相应罚款处理,是不是比强拆要好很多?是不是更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
总之
新门楼被依法强拆,有关人士认为,轻工中学不懂法,不尊重法律政策,吃下苦果;市行政执法局在新门楼建成后才强拆,在门楼长期建设时期没有及时发现执法,有不作为嫌疑,强拆的操作,虽然是依法行政,却难以说是解决事情最好的选择!(本网记者 王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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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
就在记者撰写的《轻工中学新门楼强拆有无更好执法方式》在六安网作为“焦点”推出的元月6日下午,记者在一家省级媒体上又看到大致这样的内容:这家媒体记者采访市行政执法局时候,也问及为什么在长时间的建设时候不及时执法制止?该执法局的回答竟然是:在建时候以为合法!好个“以为合法”,看来我们的社会不缺乏创造新名词的积极性,当过去的 “躲猫猫”、 “俯卧撑”、“临时性强奸”等名词逐渐失去新意的时候,有关部门又创造出了“以为合法“这样的新名词,实在可喜可贺。
可是令我不理解的是,为什么在那么长时间“以为合法”了,却等到耗费巨资的新门楼建成后,突然又“以为不合法”了呢?既然承认过去 “以为合法”,那也就等于间接承认了过去该行政执法局确实有不作为的嫌疑,那么 ,当“以为合法”的新门楼建成后,转变成“以为不合法”时候,为什么不能采取更人性化的执法方式呢?市行政执法局强拆虽然有法可依,但是正是因为这个长时间“以为合法”才造成建成了“以为不合法”的轻工中学新门楼,而且广大市民都可以看见,这个“以为不合法”的新门楼确实不存在影响交通的情况,更不影响市容了!那么,市行政执法局利用新年放假之际匆匆强制拆除,与“以为合法”和“以为不合法”之间的转换有没有什么背后令人不解的事情,记者也无法臆测。
但是无论如何,“以为合法”一词从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的嘴里说出实在让人无法接受,如果执法部门执法都是靠“以为合法”就不管不问,那么的话,,岂不助长不作为之风?(王鸿)
